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4月,时称“劳改干部轮训班”。1981年6月,省政府同意在“劳改干部轮训班”基础上成立“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同年12月,省政府同意在同一校址成立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局技术学校”。1983年3月,省政府决定将“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局技术学校”合并,定名为“云南省第二公安学校”,同年面向社会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劳改、劳教工作由公安部划归司法部管理后,“云南省第二公安学校”于1987年4月更名为“云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199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施行后,“云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于1995年9月更名为“云南省司法警官学校”。
1998年1月,学校以优异成绩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0年1月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2003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云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的基础上独立升格组建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办高职大专教育,并实现了省政府“当年批准、当年组建、当年招生”的指示要求。2009年经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5部委批准,被列入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0年初,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1年先后被云南省教育厅、昆明市委市政府评为云南省省级文明学校和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2013年被云南省教育厅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云南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2015年11月教育厅专家组对学院特色教学开展评估,评定为最高等级“特色通过”。2018年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院校。